







关于下达全省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180370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2〕231号 |
发布机构: | 厅办公室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
名称: | 关于下达全省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投资计划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2-03-23 |
省公路局:
根据省厅关于全省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设计批复文件(陕交函[2012]178、179、180、181、182、183、184、185、186、187号)精神,结合项目实施进展情况,经审核研究,现将全省干线公路水毁修复工程投资计划25923.9万元下达你局,其中西安市4385.7万元、咸阳市1492.4万元、宝鸡市2447.7万元、渭南市1102.7万元、铜川市1081.6万元、延安市1693.7万元、榆林市1610.5万元、汉中市2992.9万元、安康市4166.7万元、商洛市4950万元。请你局切实按照省厅批复方案,抓紧组织实施,严格专款专用,控制工程投资,加强质量管理,项目实施过程中和完工后均要对照批复方案强化监督检查、从严核查工程量,确保优质、高效恢复受损干线公路。
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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